辛亥革命中的西方因素
2024-07-09 15: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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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学智

      辛亥革命推翻了腐朽反动的清王朝,但辛亥革命与以往中国历史上历次推翻某王朝的革命所不同的是:其推翻封建王朝之后,建立的是共和政体的中华民国,而不是一个新的王朝。其中一个最根本的原因,是辛亥革命的思想理念和行动方式都受到近代西方因素的强烈影响,辛亥革命的鼓吹者、领导者向西方学习的理念纯粹而强烈。从这个角度上可以说,辛亥革命是从理念到行动学习、仿效西方政治的结果。

                            一

辛亥革命的主要领导人,多曾在国外留学和生活,不同程度地受到近代西方政治学说和政治革命事迹的影响,认识到清王朝的腐朽,从而产生革命思想;其骨干分子也大多如此。清末,西方书籍的大量输入和翻译,当时国内的知识分子也不同程度地受到近代西方社会思想和政治学说的影响。辛亥革命的领导者、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驱孙中山,青少年时代比较系统地接受了西方近代教育。他13岁时来到檀香山,入英国圣公会创办的学校接受教育。1883年归国后,曾入广州博济医院学习,1887年转入香港西医书院,1892年7月,以年考、毕业考均名列第一的成绩毕业。[ 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中华书局1991年,第24—58页] 。1892年黄兴赴日留学前在武昌两湖书院肄业时,即曾“悉购西洋革命史及卢梭《民约》诸书,朝夕盥诵”,[ 《黄克强先生荣哀录》,第21页,转见于《黄兴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6—27页、] 。辛亥革命爆发后,黄兴督师武昌时呼吁袁世凯“以拿破仑、华盛顿之资格,出而建拿破仑、华盛顿之事功”(《致袁世凯书》,《黄兴集》,第82页),亦是西方理念主导之表现。]接触到近代西方政治学说。革命者及进步舆论宣传近代西方政治学说和制度,颂扬其给社会带来的发展进步,揭露中国社会的落后和清王朝的腐朽,鼓吹推翻清王朝统治,建立民主共和国家,变革传统的中国政治与社会。这是辛亥革命之前反清革命宣传中的突出内容。

杨笃生的《新湖南》一书,介绍西方的三权分立学说,宣传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主体,建立人民主权的国家,并对中国传统的民贵君轻学说进行批判,[杨笃生(1871~1911),湖南长沙人。戊戌变法时期担任过《湘学报》时务栏的编撰,并被湖南时务学堂聘为教习。1902年春留学日本。1905年与吴樾谋炸出洋考察宪政之五大臣。1906年加入同盟会,后与于右任等在上海创办《神州日报》。1911年因闻广州起义失败,众多同志牺牲,而蹈海自尽。]其中称:“虽然三权者,由国家之主权而生主权者,以国民全体为体,而以三权分立为用,是故主张此三权者,国民全体之意识也。立法权者,由国民全体付之少数之部分,以达全体之意识者也;行法权者,国民少数之一部分,受全体之委任而奉行主权之职务者;司法权者,所以监督行法者与人民奉法者也。奉行主权者不当其位,由国民之公意斥退之可也,戮辱之可也。……吾国之学说,虽有贵民轻君之大义,而数千年服儒服冠儒冠者,莫敢承用,但知元后作民父母而已,但知尊君卑臣、辨天泽高堂陛而已。”[ 湖南之湖南人(杨笃生):《新湖南》,张枏、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三联书店1960年版,第634—635页。]

沈翔云1903年做《复张之洞书》,[沈翔云(1888——1913年),浙江吴兴人。1899年留学日本,1901年与秦力山在东京创办《国民报》。1911年11月上海都督府成立,出任参谋,为陈其美的重要谋士。南北和议告成后回乡。“二次革命”失败后迁居上海。1913年被上海护军使杨善德杀害。]对张之洞来函所论进行批驳,其所引事理几均出于西方。如反驳张之洞对“人人有自主之权”之说的指责,其文称:“夫人人有自主之权一语,今日欧美诸国,无论其为政治家,其为哲学家,议会之所议,报章之所载,未有不重乎是者。”此文接着罗列了孟德斯鸠、卢梭、洛克、斯宾塞、康德等西方著名思想家,并称“其所著之书,何一不言自由,何一不言平等,何一不言民权”。[沈翔云:《复张之洞书》,张枏、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第765页。]

《复张之洞书》介绍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宪法、人民享有的各项权利,并针对张之洞有关西方议会的错误认识,细致地进行讲解:“国会者,立此会以兴中国者也,非发为议论以备采择者也。……下议院者何?全国人民之代表者也。曷谓之代表,全国人民不能人人入议院以议定其政事,故于人民中选举若干人以代议其事,所谓代议政体也。……故议院者,为民而设,非为君而设,若出备采择,是专制国之顾问官,而议院不如是也。考之各国宪法,若英、若美、若德、若法、若瑞士下议院均有立法权,而君主与大统领不过行法权而已,则下议院之权,远出君主与大统领之上,岂待其采择哉。且君主与大统领得入议院演说,是君主与大统领发为议论,以备议院采择矣。”[沈翔云:《复张之洞书》,见张枏、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三联书店1960年版,第768页。]

还有文章称颂西方国家近代以来发生的“社会之演新改良”——资产阶级革命,及革命后的“新社会”。其中《新社会之理论》一文特别赞颂法国由专制而共和的变化,称:“今者,行其国,华厦公园,都且丽矣;铜像巍巍,植驰道矣;屠沽下走,游行于汽车电车怠扬扬矣。琴自奏也,耜自耕,杼自织;工自成器也,电气、蒸汽代人力,钢具、铁具易职工。极之天地中至小之一微尘,莫不润而为雨,铄而为光,以呈新社会庄严灿烂之观”。[大我:《新社会之理论》,《浙江潮》第8期,1903年10月,见张枏、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第510页。《浙江潮》为浙江留日学生在东京出版的刊物,编辑人有蒋方震、马君武等。]“彼政治上之革命甫已,而经济之革命又起。由是增佣银,减时间,而工场条例、保险事业、贮蓄银行,相踵以起,凡社会之所利靡勿兴也。”[ 大我:《新社会之理论》,《浙江潮》第8期,1903年10月,见张枏、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第511页。]

西方社会的教育制度、道德风尚和生活习俗,也受到不遗余力的赞美。《教育通论》一文在论及“人人当受教育”问题时,称颂欧美国家的教育制度:义务教育、为盲哑聋痴等残疾人开办的学校。[云窝:《教育通论》,《江苏》第3期,1903年6月,见张枏、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第558页。《江苏》1903年创刊于东京,由江苏同乡会编,秦毓鎏、张肇桐等主持其事。鼓吹以革命推翻清王朝,建立共和国。]《民族精神论》一文则颂扬西方西方国家强盛的“精神实质”,而检讨国人公德心的缺乏:“夫近世所称为雄国者,非所谓英、德、俄、法诸国乎哉。而论诸国者,第知其军舰之雄,兵甲之富,财政之丰,至于精神实质之所在则多略而不详。……今夫西洋文明诸国所以致今日之由,非特其力充牣也;其握重要之关键而阴驱之潜率之者,实在民德。……今夫我中国民族之内情何如也?自治力之薄弱也,公德心之缺乏也,共同心之短少也,宗教心之冷淡也,此数者皆吾祖国近来腐败之横观历史也。”[ 《民族精神论》,《江苏》第7、8期,1904年1、2月,见张枏、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第842—843页。]陈王《论婚礼之弊》一文更将中西婚姻习俗进行对比,抨击中国婚俗之种种弊端:“我尝考夫太西之风俗矣,男年及冠,女年及笄,此时也,均令自出觅偶,……如彼此相许,则脱指上钻戒,互相赠贻,是即中土文定之意,而简约堂皇,实远过之。”中国婚礼通弊六条:“男女不相见之弊”、“父母专婚之弊”、“媒妁之弊”、“聘仪奁赠之弊”、“早聘早婚之弊”、“繁文缛节之弊”。“此六者于中国婚礼,不过鸟之一羽,兽之一体耳,其他之可惊可愕可骇可叹之事,历落纠纷,尚在不可毕陈之数。……呜呼,是焉得不为中国之大特色乎!吾尝以之求欧洲诸大国,非惟从无此事,亦未尝闻此事也”。[陈王《论婚礼之弊》,《觉民》第1—5期合本,1904年,见张枏、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第854—858页。《觉民》1903年创刊于松江,宣传反清革命。主编者高天梅,曾留学日本,同盟会江苏主盟人。]革命宣传者慨叹祖国的停滞与落后:“呜呼,祖国四千余年之历史,……由秦以后退化之时代也”;[云窝:《教育通论》,《江苏》第3期,1903年6月,张枏、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第554页。]谴责清王朝的腐朽反动:“执政者非特不能进衡世界大势,并保守抵制之政略亦概失之,狼心狗肺,日以献媚外人为利己之唯一方针。”[汉驹:《新政府之建设》,《江苏》第5、6期,1903年8、11月,张枏、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第590—591页。]

革命者对于西方各国的资产阶级革命给予热烈的赞美,鼓吹以暴力推翻反动腐朽的清王朝,引入西方文明,推动中国的进步。

邹容在《革命军》中称颂英、法、美等国革命“为世界应乎天而顺乎人之革命,去腐败而存良善之革命,由野蛮而进文明之革命,除奴隶而为主人之革命。牺牲个人以利天下,牺牲贵族以利平民,使人人享其平等自由之幸福。”[张枏、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第652页。]1905年8月,孙中山在东京中国留学生欢迎大会上发表演说,他在讲述游历欧美见闻时,批驳了由于中国的国情和民众的程度,此时尚不能实行欧美共和政治的说法,并称:中国文明已有数千年,“不能由过代之文明变而为近世的文明”,是其“积弱的缘由”,“将来取法西人的文明而用之,亦不难转弱为强,易旧为新。”[ 在东京中国留学生欢迎大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版,278—280页。]

杨笃生则以极具煽动力的语言写道:“非隆隆炸弹,不足以惊其入梦之游魂;非霍霍刀光,不足以刮其沁心之铜臭。呜呼!破坏之活剧,吾曹安得不一睹之?破坏之悬崖,吾曹安得不一临之?……西人有恒言曰:列国文明皆从流血购来。柏亚雷曰:自由犹树也,溉之以虐政府之血,而后生长焉。”[湖南之湖南人(杨笃生):《新湖南》,张枏、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第638—639页。]其后,杨笃生列举英、法、意诸国革命中之暴烈、流血的种种事例,并称:“夫以暴动而后能有所创立,有所成就,此天下至艰至险之途也。虽然,诸君不必瞿然惊疑,诸君不必苶然沮丧。拿破仑曰:难之一字,惟庸人字典中一见耳。壮哉此言!”[湖南之湖南人(杨笃生):《新湖南》,张枏、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第639——641页。]在辛亥之前的历次反清武装起义中,有众多革命党人甘愿抛洒热血,不惜牺牲个人的生命,其西方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是其重要的榜样,并起了巨大的鼓舞作用。

《新政府之建设》一文称,欧美国家在革命之后,“莫不有宪法之发布,煌煌然悬为国典,有神圣不可侵犯之威严。宪法既布,遂尔公平法律渊源之而出焉,法治国之实体表准之而立焉。率一国人民无强无弱、无尊无卑、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均受治于法律下而无稍偏陂。举人群之生命财产、身体名誉,无大无小,无彼无此均支配于法律下而莫不公平。”[汉驹:《新政府之建设》,《江苏》第5、6期,1903年8、11月,张枏、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第585—586页。]革命者对于将西方民主共和制度引入中国,使古老的中华摆脱专制政体充满热切的希望:“欧花未必不可移植于亚土,黄人未必遽让于白人”。[汉驹:《新政府之建设》,《江苏》第5、6期,1903年8、11月,张枏、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第590页。]胡汉民则指出:“中国前此屡起革命,而卒无大良果,则以政体之不能改造”,故现今的革命要学习西方,“建设共和政体”。[ 《<民报>之六大主义》,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62—263页。]

有论者将辛亥之前反清革命宣传的内容概括为:“要救国,必须革命;要革命,必须学习西方。”[ 《黄兴集·前言》,见《黄兴集》。]尤须强调的是,作为辛亥革命重要思想武器的三民主义的形成,无疑受到西方自由、平等、博爱思想及社会政治学说的重要影响,西方社会的思想与历史,是三民主义的重要来源。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称:“余维欧美之进化,凡以三大主义:曰民族,曰民权,曰民生。”[ 《孙中山全集》,第1卷,288页。]孙中山青年时期曾在夏威夷和香港接受教育,并长时期活动于日本和欧美,对西方社会有深刻的认识,推翻清王朝,把中国建设为文明富强的民主共和国是孙中山和众多革命者矢志不渝的坚定信念。

                         二

革命党人在武昌起义爆发后组建政权的过程和南京临时政府的运行,更明确地表明他们是在模仿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榜样。

辛亥武昌起义爆发后,旬月之间,即有十几个省相继响应,宣布起义,脱离清廷而独立。为统一各省的行动,组织力量北伐而彻底推翻清王朝,组建一个统一政权已是当务之急。11月上旬,湖北方面率先通电独立各省,请派代表到武昌筹建统一的中央政府。[ 《鄂军都督黎致各省征询对组织政府意见电》,罗家伦主编:《革命文献》,第1辑,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史料编辑委员会编辑出版,1967年版,第1页;《黎元洪为请独立各省组织临时中央政府致各省都督通电》,《民立报》1911年12月2日。]与此同时,聚集在上海的革命党人及原立宪派人士则策划模仿美国独立战争的榜样,先组建一个“全国会议团”或“临时国会”,制定法律,然后依法组建政府。其拟写的《组织全国会议团通告书稿》称:“自武汉事起,各省响应,共和政治,已为全国舆论所公认,然事必有所取,则功乃易于观成。美利坚合众之制度,当为吾国他日之模范。美之建国……赖十三州会议总机关有统一进行维持秩序之力也……急宜依照第一次会议方法,于上海设立临时会议机关,磋商对内对外妥善之方法,以期保疆土之统一,复人道之和平,务请各省举派代表,迅即莅沪集议”,并提出集议方法:各省咨议局、都督府各派代表一人来上海,其讨论的主要问题为公认外交代表、进行军事联络的方法、对于清皇室的处置办法等。[《赵凤昌藏札》第107册,转见于《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051—1052页。]

此时,孙中山正在由美国赶回国内的途中。11月下旬,孙中山在巴黎发表谈话,明确提出:“中国革命之目的,系欲建立共和政府,效法美国……美国共和政体甚合中国之用”。[ 《在巴黎的谈话》,《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版,563页。]所以仿效美国的榜样组建政府,同样是辛亥革命的领袖孙中山的主张。

上海方面拟定的《组织全国会议团通告书稿》,后以江苏都督程德全、浙江都督汤寿潜致沪军都督陈其美电的形式发出,[ 《程德全、汤寿潜致陈其美电》,《民立报》1911年11月14日。]并得到各省的响应,随后有十数省举出代表并陆续抵达上海。经过协商,在上海的代表每省留一人以资联络,其他代表赴武昌,组成具有临时国会性质的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或称各省代表会)。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制定出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且据此以投票的方式选举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而投票方式也是模仿美国的方式,每省为一票。当时出席会议的有17省代表,孙中山以16票的绝对多数当选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之后向各省代表会提交内阁人选。内阁人选中原拟任章太炎为教育总长、宋教仁为内务总长,但因未能获得各省代表会的通过而分别改为蔡元培和程德全,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建立。

这一组建新政权的方式和过程是中国历史上破天荒的创举,而这无疑完全是仿效近代西方政治理念与制度的结果。南京临时政府建立后,其具体运行方式先是模仿美国的总统制,3月11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公布后改为内阁制,但其理论根据同是近代西方议会民主、三权分立等政治学说。而且,我们通过对南京临时政府存在的三个多月期间政权运行情况的考察可以说,这个革命政权是在认真、努力地实践着他们所信奉的这些政治学说及其各项原则的。

临时参议院是国家的立法机关,临时政府所颁行一切法律法规均由参议院通过。1912年3月,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拟定一《暂行报律》,未经呈大总统交临时参议院通过即予颁布,引起报界的强烈反对。孙中山闻知此事后,即令内务部取消了《暂行报律》,并称:“民国一切法律,皆当由参议院议决宣布,乃为有效。该部所布暂行报律,既未经参议院议决,自无法律之效力”。[ 《令内务部取消暂行报律文》,《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99页。]这表现了孙中山恪守政治原则的坚定性和对以法治国信念的执着。

南京临时政府内阁的的行为受到议会机关监督,被认为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受到质询、制止。1912年1月南北议和期间,南京临时政府曾应袁世凯的要求,同意“续停战十四日”。但南京临时政府并未将这一决定,交由代理参议院通过,[ 各省代表会完成组建临时政府的任务后,改称“代理参议院”,工作至临时参议院正式开院(1月28日)。]事后也未向代理参议院报告。这显然违反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第4条“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之权”的规定,[ 《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第2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5页。]代理参议院因此向临时政府提出“质问”。[吴景濂:《组织临时政府各省代表会纪事》,1913年铅印本,第45页。]1月22日,南京临时政府又先将优待清廷条件电告袁世凯,事后才向代理参议院报告,请加“追认”。代理参议院同意了临时政府的请求,但同时指责临时政府这种做法违反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并咨复称:“嗣后政府对于应由本院议决事件,无论如何紧急,得要求本院即时开会议决,不得要求追认。”[吴景濂:《组织临时政府各省代表会纪事》,第54—55页。]

临时参议院对其认为不当的大总统提案则予以驳回。在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过程中,孙中山于1月30日将临时政府法制局局长宋教仁起草的一件《中华民国临时组织法草案》咨送参议院,“以资参叙”。[ 《大总统咨参议院南京府官制草案请议决咨复并中华民国临时组织法草案》,《临时政府公报》第3号,1912年1月31日。]1月31日,参议院会议经讨论否决了这一议案,“并将原案退回”。[ 《参议院议事录》1月31日条。]其咨复文称:“宪法发案权应归国会独有,而国会未召集以前,本院为唯一立法机关,故临时组织法应由本院编定。今遽由法制局纂拟,未免逾越权限,……而实非本院所必要”。[ 《中华民国临时组织法案(元年二月一日)》,《参议院议决案汇编》甲部二册。]临时参议院的这一举动维护议会的立法权。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关于姚荣泽杀害革命党人一案的审理,在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总长伍廷芳的坚持下,抵制了陈其美等人的干预,按照所谓西方“文明办法”,司法部组成“裁判所”(法庭),聘请了陪审员,准许双方各聘“辩护士”(律师),并坚持无罪推定原则,独立地进行了公开的审理。[参见拙文《民国初年的法治思潮》,《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4期。有论者称此案为中国“司法独立第一案”( 刘永峰:《姚荣泽案:司法独立第一案》,《看历史》(原《国家历史》,总第14期)。 ]

以上事例表明,南京临时政府这个革命政权的运行在努力实践近代西方的政治理念和原则,虽然在某些情况下显得还不够彻底,不够熟练。

                        三

辛亥革命中的西方因素,使得这次革命摆脱了中国改朝换代的历史传统,其给中国社会带来的进步是明显的。 但也应指出,清末革命党人在宣传近代西方社会思想理念时亦存在着某些片面性等错误认识,往往把西方世界视为人类最为理想的社会而一味加以赞扬,尚认识不到近代西方社会自身所存在的各种矛盾和弊端,甚至对近代西方国家对非洲、亚洲、大洋洲的殖民侵略扩张活动也不加分析地给以肯定、赞扬。如汉驹《新政府之建设》一文称:“自欧洲大陆民族的国家既建,文明之政体已开,革命之风潮已息,内部之竞争已止,休养生息人口蕃殖而不穷,几有一片欧土不足以营养人群之势。实力既充实于国中,不得不另拓尾闾之区;人口已遍满于大陆不得不别开立身之地。于是乎大外交家、大政治家,汲汲焉以殖民政略为巩固国家、强大民族之不二法门”。[汉驹:《新政府之建设》,《江苏》第5、6期,1903年8、11月,张枏、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三联书店1960年版,第590页。 ]这种说法模糊乃至抹杀了基本的正义与强权的是非界限。

辛亥革命党人向西方学习的结果,使中国第一次摆脱了数千年来政权更迭的传统模式,建立了民主共和政体的中华民国。尽管要达到真正的民主共和,前面还有漫长曲折的路,但是,辛亥革命毕竟开启了由君主专制向民主共和的转变,中国政治在由传统走向现代的进程中,迈出了极为重要的一步。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1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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