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智
近代天津,五四运动期间和九一八事变之后,均曾发生抵制日货运动。前者,其兴起出于民间自发,采取的行动民间自主;后者,国民党当局始则组织、推动运动的开展,继而对商学之间出现的矛盾进行调解,最后压制民间的抵制日货行动。前后两次抵制日货运动中之所以出现此截然有别的情况,是十余年中民间与官方力量各有消长的一种体现,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近代中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曲折历程。
一、 运动的兴起:民间自发与当局推动
五四运动中,天津社会各界民众发起抵制日货运动,运动的兴起完全出于民间自发。五四运动爆发伊始,天津各界民众即发起抵制日货运动。各级各类学校师生是抵制日货运动积极的发动、参与者。5月14日,直隶水产学校学生在大礼堂召开全体大会,商议抵制日货办法并做出多项决定:不买日货、不吸日本纸烟、学校的用品不买日货、不去日本租界游玩、将现在所用日货一律焚毁等。[ 《本埠新闻·各学校抵制日货开会纪》,《益世报》1919年5月15日。]在直隶女子第一师范学校的“五七”国耻纪念会上,有多名学生咬破手指大书“提倡国货”“抵制日货”等口号,学生们将所用日货,包括书包、纸本、画图规、石笔、石板等尽皆废弃。[ 《师范女生之爱国》,《益世报》1919年5月11日。]成美学校学生沙主培在学校大讲堂进行演说称,应对日本,“须先从抵制日货下手云云”,其“言辞甚为悲愤慷慨”。演说毕,学生们即将所用日本器皿、物品等一律焚毁。而且其副校长蒋某“令各学生自本日起一律不用日货”,并“筹办本校售品室”,预备各种国货供诸生之需。[ 《本埠新闻·关于学界消息汇志》,《益世报》1919年5月14日。]南开学校内的售品公司有日货出售,学生公推代表到此售品公司交涉,限期停止销售。虽经营者“业已依允,惟有数项为学校所必须用者(如油墨、蜡纸等类)不得不暂归例外,许其销售”。[ 《南开学校售品公司禁售日货》,《南开日刊》(第1号)1919年5月26日。]5月22日,天津学生联合会约集各校学生代表在学联事务所开会,“讨论抵制日货办法”,会后散发传单,“劝导国民购用国货”。[ 《本埠琐纪·联合会之讨论》,《大公报》1919年5月2日。]
5月上旬,天津各界民众纷纷成立救国十人团,其规章明确宣示:“提倡国货,宁死不买仇人的货物。”[关于十人团情况,请参见《救国十人团发现》,《益世报》 1919年5月10日;《本埠新闻·救国十人团来函两则》,《益世报》1919年5月26日;《本埠新闻·成美学校组织十人团》,《益世报》1919年5月28日;《本埠新闻·商界发起十人团》,《益世报》1919年6月1日;《仁慈庄之十人团》《救国十人团来函(三件)》,《益世报》1919年7月8日; 《本埠新闻·救国十人团来函两则》,《益世报》1919年5月28日;《本埠琐纪·电报局组织十人团》,《大公报》1919年6月3日等。]关于码头工人的表现有这样的报道:“津埠劳动界海关脚行,对于抵制日货集议办法,决定此后如再有日货进口船只抵埠时,无论其出若干代价,不许为之雇用卸载,如有违背者,从重议罚云。”[ 《本埠新闻·劳动界抵制日货之决议》,《益世报》1919年5月31日。] 面对学生及各界民众抵制日货的热潮,天津商人亦不甘无所作为。5月中旬在大阪购货的天津商人合电天津总商会称,对于日本侵夺我山东权益,抵制日货“诚为最稳健最切要之办法……现已议决停办日货,不日一齐回国”。[ 《抵制日货之坚决》,《益世报》1919年5月1日]
此次抵制日货,无论学校师生、商人或其他民众,纯为自发自主行为,直隶及天津当局则制定各种措施,对各界民众的抵制日货运动加以阻止乃至镇压。而九一八之后天津民众的抵制日货运动,各界人士同仇敌忾的同时,国民党当局则是积极介入,组织、推动运动的进行。
当日本侵占沈阳的消息传到津埠,各学校师生立即纷纷集会、演说,并提出各种抵制日货的方案,而国民党天津市党部则其中进行了积极的组织、推动工作。9月22日,国民党市党部在党部大礼堂召集全市各中等以上学校学生代表会议,“讨论反日具体办法”,南开大学、汇文中学等22校代表200余人到会。国民党市党部委员刘不同为大会主席并致开会辞,国民党市党部主任委员邵华报告随记者团赴沈阳的经过,多校代表报告本校反日组织建立情况。会议进行中改为天津市中等以上学校学生代表联席会议,并通过建立天津市中等以上学校学生抗日救国会提案,且“呈请教育部通令各学校一律加紧军事训练”,要求本会会员“绝不购用买日货”。[ 《津市新闻·中等以上学生昨成立救国会》,《大公报》1931年9月23日;《教育与体育·本市各校代表联席会决议组织抗日救国会》,《益世报》1931年9月23日。] 9月24日,天津市中等以上学校学生抗日救国会在国民党市党部召开成立大会,大会追认9月22日各中等以上学校学生代表联席会议所通过的各项决议。[ 《教育与体育·天津学生之中心组织抗日救国会昨日成立》,《益世报》1931年9月25日。]9月25日,国民党市党部致函各学校、各民众团体、各街街长,要求其劝导市民宣誓,并填写“救国志愿书”。其内容为:“今愿自此以往不买日货,不卖日货,及不做日本事,并负责在家庭、亲友、社会各方面努力宣传。如有违背,愿受国人最严厉之处罚”云云。[ 《本市新闻·市党部昨日常会议决抗日救国两案》,《益世报》1931年9月2日。]
10月1日,天津市学生抗日救国会召开会议,其通过的决议中包括请国民党市党部“津贴本会会费一百元”。同时,会议接得国民党市党部“训令”称,奉国民党中执委秘书处指示,各界反日团体“一律改为反日救国名义”,于10月2日在国民党市党部礼堂召开天津反日救国联合会。[ 《教育与体育·抗日救国会昨举行第二次执委会》,《益世报》1931年10月2日。]10月22日,国民党天津市党部又召集天津各小学负责人召开“救国讨论会”,100余校负责人到会。 会上,国民党市党部委员时子周要求以后各学校用品“全要用国货替代……宁可牺牲不用也绝不能用日货”,“凡是学校一切用具及贩卖部之货物旧有日货,一律封存,以后绝对不买日货……如买日货学校概不承认”。[ 《教育与体育·反日救国须从小学教育做起》,《益世报》1931年10月23日。]
国民党当局积极介入抵制日货运动,对于各学校乃至各民众团体、各街街长提出抵制日货的明确要求,做出工作部署,无疑对抵制日货运动的开展起了重要推动作用。
二、商学博弈:当局的旁观与介入
天津这两次抵制日货运动中,都出现了商人对抵制日货态度比较消极,行动迟缓,而其他民众、主要是各校师生态度激烈而催促、推动商界投入抵货运动的情况。在商学两界的博弈中,[ 清末民初,由于工商业资产阶级和新型知识分子阶层初步形成并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遂有“商学两界”之称。此“商”为工商;此“学”则是新型知识分子群体的代名词,包含有学校师生及记者、报人等在内。“商界”一词今仍沿用;“学界”现则专指学术界。本文所谓“学界”者仍取当时原意。]前一次,政府当局作壁上观,后一次,国民党天津市党部则数次出面居间调停。
1919年5月14日,直隶省立第16中学校“救国团”致函天津总商会称,要抵抗日本的侵占,“最足以致其死命者,唯抵制日货”。[ 《省立第十六中学校救国团吁请津商会赞同抵制日货函》,天津市档案馆等:《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12—1928)》,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4740页。] 5月23日,天津学生联合会致函天津总商会指出,对日本的侵略野心,“惟有抵制日货,他无良策”,请总商会“奖喻各商号勿售日货”。[ 《天津学生联合会提议以抵制日货行动对抗日本夺我青岛函》,《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12—1928)》,第4738页。]面对商人抵制日货态度的消极和行动的迟缓,7月6日,天津学生联合会再次致函天津总商会,催促总商会运用其“指挥商家特权”,号召各商铺抵制日货。[ 《天津学生联合会函催总商会抵制日货》,天津历史博物馆,南开大学历史系编:《五四运动在天津(历史资料选辑)》,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29页。]《南开日刊》发表评论指出:“自青岛交涉以来,抵制日货之声澎湃全国,未闻有敢破坏者,独吾津商界口是心非……售日货者有之,买存日货者有之,以日货而假冒国货者亦有之。”评论质问天津商界:“胡为而不实行抵制日货!”[ 《敬告本津商界刍言》,《南开日刊》(第25号), 1919年7月2日。]
在学生及各界民众的推动下,天津商人终于开始了抵制日货的行动。自7月中旬开始,各业商人、商人同业公会或声明于报端,或致函总商会,表示要抵制日货。[ 其中有:绸缎棉纱洋布同业公会、海货商同业公会、五金铁业行同业会、麻袋行商、灰煤商、木商同业公会、洋广杂货栏杆颜料各行商号,等等(《五四运动在天津》,第236—247页)。] 但这些商号,只是宣称以后不再订购日货,现存日货售尽为止。也仍有少数商人,始终不肯加入抵制日货,其中尤以万德成棉纱庄的表现最为突出。
7月初,万德成棉纱庄向日商定购布匹数百包,[《敬告本津商界刍言》,《南开日刊》(第25号), 1919年7月2日。 ]各界联合会数次开会讨论万德成号的问题,先曾做出罚款10万元的决定,[ 《私购日货之调查》,《益世报》1919年7月8日。]后在总商会副会长卞月庭等的调停下,改为3万。[ 《联合会开评议会》,《益世报》1919年7月15日。]当各界联合会提出万德成号不得运进所订日货时,卞月庭称“实有不能行之苦衷”,[ 《联合会开评议会》,《益世报》1919年7月25日。]万德成号仍照常经营日货。
12月13日,天津国民大会筹备会开会[ 1919年11月16日,在福州的日本居留民团数十人持戒打死打伤查禁日货的学生及市民,造成“福州惨案”。为声援福州人民的斗争,天津各界联合会准备召开国民大会,并成立了国民大会筹备会。],马千里提议,国民大会召开时,将检查出的日货集中于会场焚毁。商界代表反对称:各商铺日货为血本所购,若检查、焚毁,“商人损失何堪设想”。[ 《本省要闻·筹备国民大会纪》,《大公报》1919年12月14日。]12月17日,国民大会筹备会开会时,学生代表再次提出焚毁日货问题,商会代表坚决反对,“言语间甚为冲突”,焚烧日货的提议仍未能通过。[ 《本省要闻·国民大会之种种》,《大公报》1919年12月18日。]12月20日,天津国民大会在南开学校操场召开,学生联合会出发检查日货,将数家商号售卖的日货检查登记后运到国民大会会场,并分为数堆焚烧。[ 《特别记载·津商界议决之拒货办法》,《益世报》1919年12月22日。国民大会筹备会自1919年12月24日改称国民大会委员会。]由于但总商会和商人们的一致反对,国民大会委员会不得不做出让步,改停止销售日货为将现货售完,以后不再订批、售卖日货。
五四时期的抵制日货运动中,学校的学生、教师是主体和中坚力量,其游行、演说、召开会议,均出于民间自发。学生联合会、各界联合会、等均由民间自发成立,自主行动,这当是清末新政时期所开始出现的各种民间社团纷纷建立并积极开展活动局面的继续。[ 清末新政时期,天津社会各界人士建立了诸多社团,如阅报社、讲演会、天足会、戒缠足会、戒纸烟会、体育社等,并积极开展活动。这些社团虽与官方有各种联系,如,成立的禀报与批准、负责人拜访官员等,但其活动自主进行,未见当局介入或干涉的情况。参见李学智:《民间社会的成长与城市的现代转型——以清末天津为对象的考察》,天津社会科学院:《城市史研究》(第30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学生及其他社会人士与商会、商人在关于如何抵制日货的交涉、博弈中,表现出来的是不同社会阶层面对这一问题时爱国的道德心与实际利益的纠结、矛盾,未见有当局政治力量的介入。
九一八事变后的抵制日货运动开展后,天津各界民众组织的救国联合会成为运动的领导机构,学校的学生、教师亦为其中坚力量。商界虽然组织了一自动对日经济绝交委员会,但是有些商人“仍源源贩运”日货,此对日经济绝交会“何尝不是敷衍”,故天津各界救国联合会与商界的对日经济绝交委员会,成为“两个冲突并对立的团体……遂演成‘反自反’、‘贩自贩’的现象”。[ 《本市新闻·日货明日封锁》,《益世报》1931年10月27日。]
鉴于这种情况,天津各界救国联合会于10月23日开会,决定以10月28日为“封锁本市日货”之期,届时“入口日货不许进口,出口货不卖给日本,境内已有存储日货另定办法”,并要求商人对日经济绝交会于24小时内“停止工作听候彻查”。[ 《本市新闻·抵制日货益趋严重化 二十八日决实行封锁》,《益世报》1931年10月24日。]在商学两界发生严重对立的情况下,国民党市党部出面进行协调。10月25日,救国联合会代表王君惠等人,与国民党市党部委员刘不同、时子周等至天津商会,“与商会各常委接洽协商”。之后,国民党市党部作出如下决定:令商人对日经济绝交会“即日停止工作,暂交商会接收”;“各商柜存货物,除造册报由商会标明日货,于门市零售外,一律停止运售出境”等。面对各界救国联合会的“封锁日货”,各行商人“群情慌惑”。10月26日,销售日货的商人50余人聚于商会,请求与商会主席、常委谈话,“以救国会欲封锁日货,恐双方发生冲突,要求商会各委与国民党市党部洽商,准商人自动封锁。经一再讨论,自动封锁恐救国会不能相信,改由商会封锁。当即要求主席、常委往见时子周、刘不同等请示”,并提出日货“整件者由商会封锁,各号旧存零星物品仍准门市销售”的办法。[ 《本市新闻·今日实行封锁日货》,《益世报》1931年10月28日;《津市新闻·封锁全市日货各业商愿由商会办理》,《大公报》1931年10月28日。]
10月28日上午,商会与各界救国会联合会再次进行协商,且“与党部各委商议展缓日期及商人自动封锁等事”。在国民党市党部的调解下,封锁日货的办法改为先由商人自动查封日货,再由商会协同各界救国会联合会复封,零星货物则由各商号“造清册售卖,有减无添,售罄为止”。于是,各界救国联合会原定封锁日货计划并未能实施。[ 《津市新闻·封锁日货昨未实行商会党部商得便通办法》,《大公报》1931年10月29日; 《本市新闻·封存日货展期》,《益世报》1931年10月29日。11月8日,日军组织便衣队发动暴乱,天津陷于一片混乱之中。天津当局宣布戒严,社会公众的关注随之转移,此次抵制日货运动遂归于无形。
]
“九一八”之后的抵制日货运动中,国民党当局不仅积极组织推动,且当各界民众(主要是学界)与商人之间出现矛盾时,还出面进行调解、裁决,表明此时地方当局对民间社会的控制较北洋政府时期有了很大的加强。
三、民间、官方力量的消长与社会转型进程
19世纪中期以来,中国受到西方世界的侵略——冲击,近代西方社会的机器工业、科学技术、政治思想、社会文化等渐次进入中国,上海、天津、汉口等通商口岸地区资本主义工商业开始出现。时至20世纪初,清廷开始推行“新政”,资本主义经济有较大发展,海外留学与新式学堂等文化教育事业亦快速兴起,尤其是在1904、1905年清廷分别颁行《奏定学堂章程》和停止科举考试之后。时至辛亥革命前后,在天津、上海等通商口岸城市,工商业资产阶级和新型知识分子阶层已初步形成,成为民间社会力量的代表。“商学两界”人士对公共事务、社会问题表达意见,从事各种社会活动,如兴办学堂、创办报刊、改良风俗,以及为进行这些活动而组建各种社会团体等,开始在社会生活中崭露头角,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主导力量。近代以来民间社会力量的成长,民众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程度的提高,构成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进程的一个重要方面。[ 参见拙文《对中国近代“民间社会”问题的再认识》,《理论与现代化》2014年第6期;《民间社会的成长与城市的现代转型——以清末天津为对象的考察》,《城市史研究》第30辑。]
辛亥革命之后,民间社会力量呈继续增长的趋势,各种社会团体积极开展活动,“商学两界”关注、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其行动和诉求甚或对当局产生一定影响,迫使其在一定程度上接受民众的要求。五四运动即是上述社会发展趋势的体现,而此时期天津抵制日货运动中的情况也表明了这一点。
如,1919年6月10日天津商人开始罢市后,当日午前,大总统徐世昌即做出准交通总长曹汝霖辞职的决定。下午3时许,直隶省长曹锐向天津总商会转来大总统准曹汝霖辞职的命令,但商会董事杨晓林等认为此“纯系一种敷衍政策”,于是会董们决定继续罢市。曹锐再于10日午夜来到总商会,劝说商人停止罢市,此时国务院代表曾毓隽也携大总统准免曹、陆、章职的命令乘夜车赶至天津,并即到总商会,当众宣读。如此情况下,总商会宣布自11日起“照常开市”。虽11日开市一天,但经过学生代表的抗争,总商会决定如11日夜12时之前政府无严惩曹、陆、章及保护爱国学生的明令,12日继续罢市,并将此决定电致北京政府。[《津商会强烈要求北京政府命令保护学生惩办曹陆章卖国罪行急电》,《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12—1928)》,第4728—4729页。]
6月13日下午5时,北京政府国务院“保护学生”的复电到达天津总商会。此电虽言词空洞模糊,学生代表表示不满,但在场的绅商代表则极力劝慰,并表示:“如果政府有非法干涉学生时,不但为后援助,仍可演成罢市,不纳捐税等事”,于是各界代表表决通过明日开市。[ 《表决开市之详情》,《益世报》1919年6月14日。] 面对学生罢课、商人罢市行动,当局者虽力图阻止、压制,但在社会各界民众的群情汹涌面前,当局在某一时段及一定程度上无疑居守势。[ 1920年1月因魁发成事件而演成商学两界严重冲突,北洋当局借机出手镇压学生运动,逮捕请愿的学生领袖、教育界代表,但并不能因此而否认此前之种种情况。]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国民党开始施行所谓“训政”体制。1928年10月3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172次会议通过《训政纲领》,10月26日南京国民政府通过《国民政府训政时期施政宣言》,宣告训政时期开始。所谓训政,就是国民党代行政权,按照胡汉民说法,就是“一切权力皆由党集中,由党发施,政府由党负其保姆之责”。[张海鹏主编:《中国近代通史》(第8卷),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46—47页。]九一八后发动、组织各界民众开展抵制日货等活动即是一体现。
9月23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南京国民政府分别发表告全国同胞书和国民书:前者称面对侵略全国民众必须“听统一之指挥,守严整之纪律”;[ 《中央告全国同胞书》,《中央日报》1931年9月23日。]后者要求全国民众“一致团结,群集于国民政府之下……一致听中央之指导”。[ 《国府昨发告国民书》,《中央日报》1931年9月24日。]9月29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又发表告全国学生书,要求其在反日救国运动中服从国民党中央的领导并称:若人民不服从政府指挥,政府不能约束人民,为敌所乘,国家乃亡,要求学生“一心一德,服从指挥,以为全国国民倡”。[ 《中央告诫全国学生在中央统一指挥之同赴国难》,《中央日报》1931年9月29日。]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则于10月8日电令各国立、私立大学、各学院及上海市教育局,并电上海市党部称:“学生救国运动必须遵守中央统一之规定……任何团体之主张,其有违背中央之教令及规定办法者,各校学生概不得轻予附从。”[ 《学生救国运动须遵守中央之规》,《中央日报》1931年10月9日。]
可见,组织发动各界民众特别是学生开展反日活动是国民党中央的决策,国民党天津市党部组织推动各界民众进行反日活动,绝非国民党地方组织自主行为,而是国民党训政体制下举国一致的共同行动,而《中央日报》则对各地国民党党部及政府机关组织领导学生及各界民众开展反日活动的情况做有充分的报道。[ 如:《天津各界反日热》,《中央日报》1931年9月25日;《(南京)全市日货总检查》, 《中央日报》1931年10月1日;《首都各校师生永不用日货》,《中央日报》1931年10月6日;《对日经济绝交,各地抵制仇货益热烈》,《中央日报》1931年10月7日;《对日经济绝交,汉开始登记日货,各地党部抗日工作紧张》,《中央日报》,1931年10月5日;《汉市党部扩大反日宣传》,《中央日报》,1931年10月9日等。其中,江苏省教育厅10月2日训令各市县教育局:指导学生反日救国运动,须遵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暨教育部“颁有之各省市指导学生救国运动要点”,此外,为统一江苏各学校的行动,“用特遵照中央意旨”,分别制定了《江苏省中等以上学校抗日救国运动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小学抗日救国运动实施办法》,要求各市县教育局长“遵照并转饬所属遵,且须“将详细实施方案具报备查”(《苏省在学青年抗日救国实施办法》,《中央日报》1931年10月3日)。]而相形之下,国民党天津市党部组织民众开展反日活动的工作力度,与上述报道中一些城市的情况相比,或属略显不足者。
国民党在“训政”体制下,以种种措施强化对对社会的控制,故民间社会力量及自主程度下降。[ 参见张静:《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的国民党政权》,《南京大学学报》2014年第6期。虞和平认为,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以后,政府的专制统制日益强化,商会处于政府的超法强权控制之下(虞和平:《近代商会的法人社团性质》,《历史研究》1990年第5期);徐鼎新指出,国民党统治时期,商会与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名存实亡,商会完全处于屈从政府意志的附属地位(徐鼎新、钱小明:《上海总商会史(1902—929)》,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第400页)。] 此次天津各界民众抵制日货运动中,几乎所有全市性的大会均由国民党市党部出面召集。国民党市党部10月3日召开市民代表大会,并决定10月10日举行市民大会。[ 《本市新闻·双十节举行市民大会》,《益世报》1931年10月4日。]后接国民党中央指示而取消,中等以上学校抗日救国会坚持要求召开“抗日市民大会”并派出代表向当局请愿,但国民党省市当局宣布,“凡关于抗日市民大会、演讲宣传、粘贴标语等事项一律停止”。[ 《本市新闻·市民大会决停止举行》,《益世报》1931年10月9日。]而1919年抵制日货运动中之所有集会均为各界民众团体自行组织、召集。
再者,九一八之后天津的抵制日货运动中,除了由国民党市党部召集的会议之外,其他社会各界召开的会议其场所亦几乎均在国民党市党部。如天津市中等以上学校学生抗日救国会、天津市各界反日救国联合会这两个抵制日货运动中最主要的组织的历次会议均在国民党市党部举行。而五四运动时期天津各种公共集会的场所是总商会、南开学校(今南开中学)操场、河北公园(今中山公园)等。
近代天津此前后两次抵制日货运动中所出现的上述截然有别的情况,是近代中国历史演进中民间与官方两种力量消长变化的体现。尽管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的数年间,经济社会建设某些方面有所进展,[ 张海鹏主编:《中国近代通史》(第8卷),第298—338页。] 但从民众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程度这一角度观察,则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进程出现了曲折与倒退。
红包分享
钱包管理

